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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友直 圖/文
  作假,歷來就有,鈔票有假,銀元有啞板,銀毫(兩毛的)有鉛角子,凡是吃穿用的商品無一不能做假,一不小心花了大錢捧回來的卻是假貨,書畫贗品就是。
  對於越是甜頭大的招徠越要小心,在此我要說件真事。
  那是1947~1948年的事,我有位朋友是金陵東路上一家百貨商店的職員,他親口告訴我:店里為招徠顧客,施行摸獎促銷,獎品是現摸現兌,中獎實物是“小黃魚”一條(一兩重足赤金一塊)。
  一經宣傳,顧客盈門,當買主擠滿店堂時出來一人,持發票摸獎,伸手進暗箱里作探索狀,做作一番摸出一小紙捲,展開一看是頭獎黃金一兩,頓時引起哄動,個個信以為真,店的信譽大增,生意興隆。
  殊不知購物摸獎者是店老闆的自家人,頭獎的金條票塞在箱子的夾層里,外人怎麼知道,內線一摸就著。
  眾多不知者上了當還要遭店老闆罵:阿屈死!  (原標題:摸獎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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