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訊 (記者/李文才 通訊員/許巨滔 羅曼)9月10日,茂名市政府十一屆六十次常務會議通過了《關於實行城鎮職工補充醫療保險的通知》,茂名市將原來城鎮職工高額醫療費用補助調整為城鎮職工補充醫療保險制度,對參保職工2014年1月1日以來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經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的個人自付費用和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以上費用,給予進一步報銷,職工醫保待遇將大幅提升。此項政策將惠及茂名市參保職工40多萬人。
  參保職工住院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後,個人負擔的符合政策規定的醫療費用,年度累計超過1萬元以上部分和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18萬元以上部分,按65%報銷,年度內最高報銷限額30萬元。加上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待遇,2014年參保職工年度累計最高報銷限額可高達48萬元(2015年將提高至50萬元)。  (原標題:年度累計報銷限額高達4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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